关于大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报销的特别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2457


各学院: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对上学期十月下旬及寒假期间门诊医疗费报销作如下安排:

一、报销对象:参加2022年度和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二、报销时间:

每周一(2月20日、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

每周二(2月21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

三、报销地点:后勤保障部201室

四、报销资料:发票原件、转诊单(在校期间需提供,寒假期不需提供)、病历、明细清单、学生证、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

五、3月21日以后恢复每周二的正常报销。

六、注意事项:    

1、2022年参保人员发票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到2022年12月31日,在校期间的门诊发票必须为对口医院的发票。

2、2023年参保人员发票时间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2月19日。

3、寒假期间需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4、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后勤保障部

                                         2023年2月16日


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