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对上学期十月下旬及寒假期间门诊医疗费报销作如下安排:
一、报销对象:参加2022年度和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二、报销时间:
每周一(2月20日、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
每周二(2月21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
三、报销地点:后勤保障部201室
四、报销资料:发票原件、转诊单(在校期间需提供,寒假期不需提供)、病历、明细清单、学生证、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
五、3月21日以后恢复每周二的正常报销。
六、注意事项:
1、2022年参保人员发票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到2022年12月31日,在校期间的门诊发票必须为对口医院的发票。
2、2023年参保人员发票时间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2月19日。
3、寒假期间需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4、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后勤保障部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