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室管理办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790

为了科学组织和安排各项教学活动,合理高效地利用教室资源,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所有教室(含多媒体教室等)均由学院统一管理,教务处负责统一调配,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教室。各教学单位按相对集中、就近使用的原则安排教室。

第二条 校产管理处负责教室设施或设备的管理和维修。

第三条 后勤产业集团负责教学区的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等的使用登记、开门、设备日常维护等工作;负责各教学区内粉笔、板擦的续补。教室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教室进行清扫,按规定的时间开放教室。上课前应检查粉笔、板擦是否齐全,桌椅、门窗、照明、电源插座、黑板、讲台、电扇等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报修或补充。

第四条 学校所有普通教室全部开放,用于日常教学或学生自习。开放时间从上午8:30至晚上9:30。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照常开放。

第五条 常规教学集中使用的教室(包括学期中间开课所需的教室),各教学单位应事先向教务处报送教学计划;教学单位按照校历在每学期放假前20天将教室需求情况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安排教室时主要依据教室高利用率(周课时10*5+8=58节)、教学班数量和对教室的具体功能要求加以协调。每学期各教学单位使用的教室应相对固定。

第六条 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将课程表送达后勤产业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如有教学异动,要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调(代)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一份教学单位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一份后勤产业集团留存),后勤产业集团凭《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调(代)课申请/审批表》负责开、关教室。

第七条 教室使用应优先保证课内教学。在保证计划教学和本校学生自习的前提下,校内外单位可以借用教室。

第八条 借用教室分无偿借用和有偿借用。凡学校党、政、工、团、学生会安排的活动,为无偿借用,校内外各单位举办的各种收费培训班,为有偿借用。

第九条 借用手续的办理

1、所有借用教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教务处教学科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每周一下午、周四上午,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2、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周一至周五原则上不批准正常教学外的多媒体教室借用。

3、教学异动之外无偿借用的教室。应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室借用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一份教学单位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一份后勤产业集团留存)。

4、有偿借用的教室需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有偿借用教室申请表》(见附件三),(一式三份,借用单位、教务处、后勤产业集团各一份),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达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凭《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有偿借用教室申请表》到后勤产业集团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准乱拆乱卸、乱涂乱画。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挪动教室内的活动桌椅,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按有关规章赔偿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凡进入教室的人员,都应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十二条 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严禁在教室及其周围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得穿背心或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裤(裙)、拖鞋进入教室,严禁赤脚、赤膊进入教室。不得用任何物品抢占座位。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系(院)。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及后勤产业集团教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一、使用范围

1、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教务处根据课程表和学生人数统一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2、属非教学计划内的非营利性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使用单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教务处可做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

3、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营利性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须由使用单位向教务提交使用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在收取一定的值班、维护等费用后,可做统一安排;

4、多媒体教室承担了全校所有的多媒体教学任务,为了保证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多媒体教室原则上不接待各种会议、社团活动、娱乐、庆典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二、 申请程序

1、学期多媒体课

(1)教学单位在开课前向教务处提交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详细排课计划;

(2)教务处排课后,在开学前将注明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详细总课表发给后勤产业集团教室服务中心。

2、临时多媒体课

(1)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调课申请表(申请课程、更换多媒体教室、调、停课日期),教务处核准后下发调课通知单并备案;

(2)由申请部门将调课通知单送交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

3、非教学计划内的使用

计划外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需办理如下手续:

① 申请非教学计划内的非营利性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使用多媒体教室单位如实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单位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② 申请各种会议、社团活动、娱乐、庆典等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以及各种赢利活动须如实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并按规定缴纳教室使用费用;

③ 申请单位持申请批复和缴费收据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由管理员安排教室。

4、关于计划外教学使用教室的收费标准:

多媒体教室300/课时

普通教室150/课时

三、 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

多媒体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维护由后勤产业集团教学场地管理中心承担,主要任务有:

1、并及时处理教师在授课中因设备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问题。

2、负责处理多媒体教室的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

3、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常用软件的装载;

4、负责对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定期杀毒,删除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5、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在学期开课前整理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为开课使用做好准备。

四、 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

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由多媒体教室维护员承担,主要任务有:

1、协助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及时协调多媒体设备使用和维护、维修问题;

2、负责按课表开、关多媒体设备及其教室门锁;

3、负责多媒体教学人员的后勤服务;

4、负责办理多媒体教室和无线扩音话筒的借用登记手续;

5、负责协调校产管理处做好多媒体教室其他设备的维护、维修;

6、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环境卫生等事项,确保多媒体教室的正常使用。

五、授课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应用多媒体教室上课并需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的老师,必须在开课前一周将所需安装的软件送至后勤产业集团教学场地管理中心,注明安装教室及使用时间。开课后一律不予安装,后果自负;

2、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在开课前与后勤产业集团教学场地管理中心联系,约定时间到上课的多媒体教室熟悉操作方法;

3、每次上课前,到教务处领用无线扩音话筒、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多媒体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多媒体维护员;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其教学无关的软件;插拔USB盘必须按要求进行;否则,因此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责任;

5、根据教学要求需要临时在计算机上安装有关软件或课件的教师须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提出,经批准后由多媒体教室维护员协助进行安装;

6、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保持屏幕整洁;

7、下课时必须按照操作说明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将设备放回原处,整理好仪器设备;

8、下课后及时将无线扩音话筒交还,不得耽误下节课任课教师的领用;

9、使用多媒体教室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与多媒体维护员联系,需在维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10、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11、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六、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或自习学生要爱护多媒体教室设施,不得在多媒体教室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揿按各种开关;

2、课间或课后,不得在控制柜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不得在主控台前围观,不得在教室内喧哗。

3、保持教室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4、学生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拉扯窗帘,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行为习惯。

5、听从教师和维护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否则造成设备和系统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