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礼堂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68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礼堂是学院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学院开展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对大礼堂的使用管理,规范服务,更好地为学校的各类会议会务、师生各类文化活动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礼堂由后勤产业集团负责管理和调配,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

第三条 礼堂的服务对象为:大型会议以及各类高规格大型学术交流活动;各类文艺演出和学院规定的电影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组织的其他健康的文化娱乐等活动。

  

第二章使用及管理

1、大礼堂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单位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后勤产业集团提出申请,并填写《礼堂使用申请表》,经后勤产业集团审批后,交管理人员。

2、礼堂使用安排遵循校内活动优先、兼顾校外活动,院级活动优先兼顾院系、社团活动的原则。

3、使用单位(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对于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使用单位不得在礼堂进行与书面申请不相符的活动,否则后勤产业集团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使用。

4、变更早通知。如申请使用时间、要求或礼堂使用安排有变动,申请方应尽早与后勤产业集团联系,协商解决。

5、礼堂内物品属专用设备,有关灯光、音响、布幕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未经批准不准任何单位外借使用。

6、各类会议、文化娱乐、电影、演艺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规定,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7、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要自觉爱护大礼堂的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负责赔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和会议材料,不得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演出结束后应尽快拆除布景、主题标等,并与其它演出道具一起带离礼堂,恢复礼堂原有状态。

8、礼堂原则上按座位安排观众,不得超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要承担起安全保卫职责,凡大型活动,保卫部门及相关部门均应积极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负责使用单位搭台、布景情况的安全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禁止使用。在使用单位举办活动期间,安排保卫人员加强巡视,确保安全。外来借用单位在活动期间,如需校外车辆进出校园,保卫人员于校园入口处辨识车辆予以放行,并依规定停放。 具体安排预先与物业管理中心及礼堂工作人员接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隐患要有防范措施。

9防火安全。严禁在礼堂内使用明火,严禁在礼堂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礼堂所有安全通道在活动时必须同时开放,活动组织者配合保卫处应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工作。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自觉维持大礼堂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大礼堂内进餐及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乱涂乱画。

11、大礼堂只安排正式活动,确需进行彩排的,必须由主办单位申请,统筹安排,一般只安排一次彩排。

1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3、大礼堂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必须向礼堂管理人员验收交接,对损坏的设施要负责赔偿。